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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校院联合共建,提高法学人才培养水平,11月28日,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院与科左中旗人民法院召开校地合作洽谈会。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清河,法学院院长唐孝辉,党委组织委员、学生党支部书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王振宇,党委宣传委员、学生党支部组织委员、学院团总支书记黄格尔出席参加座谈会。
清河书记一行先后参观安全检查室、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执行服务中心等场所,详细了解审判执行工作及管理情况。





洽谈会上,党组书记、院长阿古达木对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清河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左中法院的基本概况。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唐孝辉介绍了学院概况、专业建设等基本情况。与会人员就加强法律实习生培养规划、拓展学生就业渠道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在进一步拓宽校院合作途径、丰富活动形式等方面达成共识。


双方签署了《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院与通辽市科左中旗人民法院校地合作协议书》。

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院向阿古达木院长颁发《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务导师》聘书。

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院向科左中旗人民法院颁发“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及“内蒙古民族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牌匾,共建实践基地。



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清河表示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有效融合是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环节,大学是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法院是不可替代的法学实践平台。希望双方进一步深化交流与合作,紧密联系实际工作,积极推进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工作发展,实现法学理论与基层法律实务的对接,做到优势互补、互惠双赢,共同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法治人才。

左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阿古达木表示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搭建院校协作共赢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利用好司法实践和学术资源的“富矿”,丰富交流合作项目内容,拓展合作共建深度广度,着力打造更加创新、优质、实效的合作共建模式,发挥好合作创造的机遇,努力实现校地合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下一步,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院将继续加强校院合作,创新校院共建形式,优化举措措施,进一步把各项工作做深做实,精心管理,落到实处,全面推动校院共建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