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赴通辽市铁路运输法院开展实习中期检查工作

为切实强化实习过程管理,规范学生实习实践活动,深入掌握学生实习的真实状况,4月11日,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院实习带队老师祁光明前往通辽市铁路运输法院,对在此实习的 2021 级本科生进行实习中期检查,并与院方共同举行实习工作座谈会。通辽市铁路运输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实习指导教师全程参与此次座谈交流。

通辽市铁路运输法院主要负责审理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诉讼案件,以及铁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移送的刑事犯罪案件等。其受案范围的专业性和特殊性,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独特的实践平台。通辽市铁路运输法院的指导教师对实习生们的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他们认为同学们在实习期间态度认真、学习积极性高,能够迅速适应工作环境,主动承担各项工作任务,展现出了扎实的法学专业基础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许多实习生在协助处理案件时,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了有价值的观点和建议,为案件的顺利办理提供了帮助。祁光明老师对通辽市铁路运输法院为实习生提供的优质实践指导和锻炼机会表示衷心感谢。他强调,法学教育的关键在于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此次实习中期检查是深化院校协同育人的重要举措。希望双方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拓展合作空间,探索出更符合法治人才成长规律的培养模式。


本次实习中期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法学院与通辽市铁路运输法院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为优化实习管理模式、提高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了有力的实践支撑。学院将继续完善实习质量监控体系,推动法学教育与铁路运输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致力于培养出更多德才兼备、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