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民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经各班级认定、学工办审核、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现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院贫困等级认定情况公示.xlsx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日-7月3日
公示期间接受实名方式来电、来访,过期不予受理,受理电话:0475-8311131,受理地点:育人楼304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