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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内蒙古民族大学本专科学生学分制学生管理细则(修订)》《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办法。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根据《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和相关文件要求,为保证2024级新生转入法学院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法学院工作领导组,名单如下:
组 长:清 河 唐孝辉
副组长:徐晓影 付淑娥
组 员:刘国利 李文杰 曲海月 白雅晰
二、转出条件
(一)2024级全日制本科生(不包含卓越班)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时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0%(不包含通选课);
(二)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的;
三、转入条件
(一)全日制本科生(不包含卓越班)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时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0%(不包含通选课),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的;
(二)学生休学创业,确有有效的创业活动和经历,并取得突出成绩后复学的;
(三)学生休学而复学后,原专业无后续班级。
(四)2024年转入法学专业人数不超过10人。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式
根据学生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时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需量化打分进行排名)
转出学生,对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时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情况以及在校期间表现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允许转出。转入学生,根据转入学生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时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录取。排序末位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平均分,平均分也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外语成绩。
(三)审核与公示
法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完成后对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和《转专业汇总表》报教务处。
五、其他
(一)所有考核材料建设专门档案保管、备查。
(二)具体内容由法学院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三)学院咨询电话:8312386
咨询地点:北区育人楼205